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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电话(技术服务部):023-63173890

  在产品的保证期间(1年)之内,我们的销售服务系统将向您提供下列无偿服务:


  一、四次现场定期服务

  1. 设备运抵用户现场之后1周之内,在用户现场进行交机服务。

  2. 设备运转250小时/交机起两个月后,在用户现场进行第2次巡回服务。

  3. 设备运转500小时/交机起四个月后,在用户现场进行第3次巡回服务。

  4. 设备运转至保证期结束之前在用户现场进行第4次巡回服务。


  二、保证期内的故障排除服务

   在保证期内设备发生用户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时,可随时通知销售服务系统,我们的销售服务系统将会对现场故障排除作出快速对应。但该故障发生的原因如果不属制造厂家在保证书中所承诺的保证条款,则排除该故障所需的零件及修理费,由客户承担。


  三、本保证不适合如下:

  1. 滤清器类、V型皮带、电线、炭精刷、电灯泡以及保险丝等零部件。

  2. 以下(A)-(D)之原因引起的缺陷以及机能性故障。

  A、事先未征得小松公司同意,擅自进行改装、该修。

  B、采用非小松承认的方法进行驾驶、保养以及保管。

  C、让小松认定的代理店或服务单位之外的人士进行不适当的修理,或者使用非小松承认的零件或构成件。

  D、使用非小松承认的附件。


  四、小松对以下项目不承担保证的义务或责任

  1. 填充润华油及润滑脂或燃料,设备调试以及在此之外的通常保养或服务。

  2. 作为正常保养或操作而更换的消耗件,小松的保证明确地受上述条件限制,因此小松将严格地执行本保证,不承担不该接受的义务或责任(产品故障所引起的、一般的、特殊的、偶发性的或者结果性的损害,经济性的、道义性的损失)。